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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赣江行”活动十周年总结表彰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15
  根据《2004年“环保赣江行”活动方案》要求,今年就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十周年进行总结表彰。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总结十年来的活动,表彰先进典型,评选优秀新闻作品,进一步增强活动活力,把“环保赣江行”活动引向深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
  二、表彰奖项和范围
  (一)优秀组织奖
  3名。在11个设区市人大中评选。
  (二)优秀新闻作品奖
  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0篇。鉴于已对过去的作品进行过评奖,这次主要在报道2004年省环保赣江行“保护母亲河——赣江”活动的新闻作品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协调有力。每年都围绕活动主题,制订活动方案,突出重点、周密有序地积极开展“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活动。
  2、检查采访积极主动,宣传报道监督有力。发稿量大,稿件质量高,对宣传和推动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
  3、求真务实,对活动中发现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不放,跟踪回访,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力度大,取得实效,成绩突出。
  4、积极组织本市各部门、各县(区)开展检查采访活动,扩大参与面,形成合力,做好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督工作。
  5、在做好本市检查采访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协助省“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组在当地的检查采访活动,及时向省“环保赣江行”组委会反馈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活动总结。
  (二)优秀新闻作品奖
  1、大力宣传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2、作品能够紧紧围绕“保护母亲河——赣江”活动主题,客观报道我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主题突出,观点鲜明,针对性强,社会效果好。题材新颖,文字简练,写作或播映技巧好。
  3、敢于批评,揭露矛盾,曝光环境与资源保护中的违法问题,为促成问题的解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评选方法  
  (一)优秀组织奖
  请各设区市认真组织评选材料。认真总结十年活动情况和基本经验,客观反映通过活动推动所解决的环境与资源保护中的实际问题。请将材料(30份)于2004年10月1日前报“环保赣江行”组委会执行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省人大环资委)。执行办公室根据各设区市开展“环保赣江行”的实际工作情况和总结材料,提出优秀组织奖候选名单,报“环保赣江行”组委会审定。
  (二)优秀新闻作品奖
  设立优秀新闻作品奖评选委员会(人员待定)。参评的新闻作品由参加报道省2004年“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活动的新闻单位推荐,一个作者限报两篇。各推荐单位请将参评推荐表与参评作品(30份)于2004年10月1日前报“环保赣江行”组委会执行办公室,优秀新闻作品奖评选委员会根据参评条件提出候选作品,报“环保赣江行”组委会审定。
  拟于2004年第四季度召开“环保赣江行”活动十周年总结表彰会,由“环保赣江行”组委会对获奖单位和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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