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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家明: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努力做好人大工作(2004年7月5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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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7 |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钟家明 同志们: 省委召开这次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我省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刚才,建柱同志、智权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听了以后,深受鼓舞,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今天下午,王君同志还要作总结讲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建柱同志、智权同志、王君同志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推动我省人大工作迈向新的台阶。借此机会,我就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努力做好人大工作,作个发言。 
一、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大工作是党的执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实现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途径。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宪法确定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都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切实维护党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从人大工作的角度来说,最重要的是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切实把人大的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党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通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及时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主张转变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遵行的行为规范。二是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作出重要部署、决定重大事项,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重要法规草案,要报同级党委审定。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汇报人大工作的进展和遇到的重要情况,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协调解决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三是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人大工作中发挥党组织的保证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坚决贯彻并努力实现党委的意图和主张,切实发挥核心保证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和无可替代的作用。从计划经济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各方面对政治文明的需求不断增加,党和人民对人大工作寄予了很大期望。这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更加有效地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使人大工作面临很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践,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坚决抵制西方多党制和三权鼎立等政治模式的影响,防止和克服转岗工作后可能出现的松劲情绪,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履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责,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使命。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走过了50年的发展历程,对人大的一些基本制度,宪法和法律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人大的具体工作中,尚有不少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形势,面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实践,我们要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前提下,不断开拓创新,在实践中完善和发展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使人大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完善中提高,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不竭的发展动力。
三、更好地发挥人大在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等重要职权。人大要在党的领导下,全面而切实地履行好这些法定职权,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这是我们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作为所在、作用所在。
一是要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全国人大把提高立法质量确定为本届立法工作的重点,这同样是我们地方立法工作的重点。我们要按照省委批准的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保证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顺利实施。坚持紧扣发展这一主题,把立法的重点放在牵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坚持立法为公、立法为民,注意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科学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充分体现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国家机关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多种途径保障公民参与立法活动,进一步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坚持立、改、废并举,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以保证地方性法规跟上时代步伐、适应发展需要、有效发挥作用,维护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当前,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抓紧对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该规定的要及时规定,该修改的抓紧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
二是要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立足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要强化对计划和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抓紧制定出台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两个地方性法规。要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在认真总结完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办法。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反馈制度,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重视与监督对象的协调沟通,努力使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成为互相支持、形成合力的过程,成为推动执法、促进工作的过程。
三是要在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坚持抓大事、议大事,针对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依法论证的基础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人大工作经验,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则和程序。
四是要在畅通联系渠道上下功夫。进一步把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积极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视察,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切实做好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加大代表培训工作力度,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做好邀请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工作,密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直接、更及时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四、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建设的状况。加强学习是自身建设中的首要任务,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理论和法制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修改的宪法,加强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理论修养和议事能力。其次,要建立一个好的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第三,要建设一支好的机关干部队伍,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加强对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增强各级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充分调动和发挥人大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人大工作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与此同时,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密切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不断总结和推广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共同开展工作的合力,发挥好全省人大的整体功能。
同志们,省委召开的这次会议为新形势下我省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任务,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身体力行,努力实践,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让我们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在中共江西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奋斗,恪尽职守,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优异的工作实绩,努力开创全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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