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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甫:在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21
          构建立法研究平台    促进地方立法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全文甫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先后提出了“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我国的立法活动空前活跃,立法理论研究也生机勃勃。继2004年通过宪法修正案之后,2005年国家又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公务员法等具有广泛影响的法律;与公民权利密切相关的物权法、违法行为矫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事关国家政治生活重要方面的监督法等重要法律的草案也正在制定之中。这些年来,江西的地方立法也取得长足的进步,地方立法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但我省的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工作起步较晚,立法理论研究滞后于立法实践,有不少好的立法经验还没有及时地上升到理论高度,对立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尚不能从理论上予以回答。

  在这种形势下,江西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的成立,对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促进地方立法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结合、人大立法制度建设与法学教学实践结合,改变我省地方立法理论研究滞后的局面,应该是会有所作为的。当前,立法研究中心要在实现“三个优化”上打基础、下工夫、出成绩。

  一是要实现研究队伍的优化。要搞好立法研究,就得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队伍。首先要在中心大兴学习之风,把中心办成人才成长的基地。立法理论研究不是个单纯的学术活动,它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同时要努力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系统学习法学理论、宪法和法律,掌握先进的立法理念和制度,熟悉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另外还要努力学习经济等其他学科的知识,因为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必须用法律制度进行约束,多掌握一些经济知识是我们做好立法理论研究工作的必然要求。我们还要特别注重理论与江西改革发展的实践相结合,到社会中去,到人民群众中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去,这样才能研究出有价值的成果。中心的成员人才济济,有的法学理论基础深厚,有的立法实践经验丰富,中心应该多创造交流、协作的机会,让大家能够互相学习、各取所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其次要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广招人才,把中心办成一个开放式的人才库。既把省内立法研究的优秀人才吸收进来,还要适当地吸引一些有威望的外地专家学者加入。

  二是要实现研究课题的优化。从事立法理论研究,为地方立法服务是研究的最终归宿。因此,我们要把地方立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实用性问题和地方特色问题,作为课题研究的主要方向。当前,急需加强对地方立法中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的研究:

  首先要研究如何把握选准立法项目这一首要环节,做到立法与江西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相结合。要立好法,选准立法项目是关键,一旦立法项目没选准,立法技术运用再规范,也只能是对立法资源的浪费。对立法项目的选择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才行。我省立法理论研究要围绕省委第十一届八次会议提出的 “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工作大局,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就牵动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长期影响江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广泛深入地研究。

  其次要研究如何注意权利与权力的相互协调。在过去的地方立法中,我们比较注重公共权力的强化和公民义务的履行,而在防止权力滥用和落实公民权利方面着力不够。实践中往往出现执法部门权力大、责任小,处罚多、服务少,而对相对人和公民的权利却重视不够,没有给予有效保障。在现阶段,地方性法规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不妥善解决权利与权力的协调性问题显然是不行的。但具体如何保护公民权益,如何制约公共权力,尤其是如何防止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通过立法固定化,实现义务型立法向权利型立法转变,管理型立法向服务型立法转变,很值得我们去动脑子,谋对策。

  再次要研究如何力求不抵触与有特色的相互统一。特别要研究在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如何在坚持不突破上位法关于设立行政许可的范围,不突破上位法关于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规定的前提下,突出特色立法,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法的引导、教育和服务功能的问题。

  最后要研究如何坚持立法的民主性。近年来,我们已经形成了立法论证会、立法顾问、委托起草法规草案等发挥专门人员作用的制度,也建立了立法联系点、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规草案审议、立法听证会、在媒体上公布法规草案、利用网络平台征求意见等调动群众参与立法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如何真正充分发挥作用,如何发展完善,也还有很多地方值得去研究。

  三是要实现研究平台的优化。南昌大学是我省唯一一所被列入了国家211工程的高等院校,在全国大学里的排名也在稳步上升。随着前湖新校区的投入使用,南昌大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尤其是南昌大学在法学研究上有着较强的实力,几位教授又兼任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直接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把立法研究中心设在这里很合适。作为全省立法理论研究的重要平台,中心要实现平台优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南昌大学在中心的成立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希望南昌大学继续在人员配备、资料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省人大和其他单位的同志,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为中心多做实事,多做好事,让中心早日正常运转起来,逐步发展起来。中心自己要制定出工作规划,建立起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中心真正办成全省立法研究者之家。

  立法研究是一项充满挑战、充满艰辛的工作,需要我们以锲而不舍、孜孜以求的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同时,立法研究也是一项前景广阔,大有作为的工作。充分发挥好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这个平台,大家一起努力开拓,辛勤耕耘,就一定会快出成果、多出成果,出高质量的成果,为推动我省立法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为江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更好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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