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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崑生:在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环保赣江行”十周年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摘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时代主人》编辑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3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彭崑生

              (2004年12月29日)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保护和增强江西发展的可持续性,作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保护和增强江西发展的可持续性,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发展是永恒的主题,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胡锦涛同志指出:“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良好的生态是社会生产力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胡锦涛同志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这些论述启示了我们,作为“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们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的良好生态环境,本身就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特殊品牌,一种不可替代的特殊资本,也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特殊生产力。如果生态环境得不到保护和改善,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发展就难以落到实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因此,要结合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江西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必须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保护和增强江西发展的可持续性作为我们首要的工作任务,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依法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职责,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与时俱进,扎实工作,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富有成效。

  (二)保护生态环境、恢复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是当前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中之重。生态环境是一个完整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任何一方面遭到破坏,都会导致生态失衡。务必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加大全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城市污水和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治旧控新,监建并举,不断增强治污能力,预防环境污染成为发展“瓶颈”,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抓好节约利用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再生能源,推动资源的节约利用、循环利用和资源再生;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优先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统筹生产、生活与生态用水的关系,不断提高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水平;坚持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使严重水土流失地区流失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显著好转,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生态农业建设是循环经济在农村的具体体现,要发展生态农业、告别化学农业,建立安全、优质、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布局,走出一条具有自己特色的生态型农业发展路子;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决策源头和生产源头预防污染;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科学知识,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与资源保护事业;变革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管理方式,推动生产生活生态联动,努力把人们的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保护、节约利用资源、改善生存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持续发展与生态建设的联动效应,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生态环境保护到了非常紧要的关头。首先是生态环境面临严峻形势。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可以概括为“三化”:严重化、难度化、复杂化。严重化,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总量大,远远超过环境与资源的承载力、承受力和自净力。难度化,老环境问题还远没有解决,而新的环境问题大量出现,使环境污染呈现复合型和压缩型特点,加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复杂化,生态总体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森林资源破坏、水土流失、湿地侵占、生物多样性丧失、水生态系统失衡等对恶化生态环境,危及国土生态安全的问题依然突出,整体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生态灾害加重。其次是生态环境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水资源相对丰富,但水生态环境恶化,水质受到污染,水质性缺水与资源性缺水的问题日渐突出。二是森林资源覆盖率高,但低质量、低功能、低蓄积、低产出的问题突出。三是耕地产出率提高,但乱批滥占滥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使人多地少的矛盾加突出。四是虽然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减少,生态修复取得历史性突破,但流失程度却呈加重的趋势,局部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危害,制约了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五是农业效率提高,但不科学性、随意性、不规范性的化肥过量使用、农药过度使用,剧毒、高残留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屡禁不止,农膜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等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农业和农村日益严重的生态破坏,阻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严重影响农产品安全及其参与世界贸易竞争。六是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但违法办矿、乱采滥挖、掠夺性开采和无序竞争等违法行为,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矿山生态保护和恢复仍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务必增强危机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当作关系到国家前途、生死存亡的一场仗去打。

  二、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综合优势,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和“环保赣江行”活动成效

  10年来,“环保赣江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在服从服务大局、并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的前提下,坚持了四个“三结合”,即从领导层面讲,省委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全国人大环资委和“中华环保世纪行”的指导、省政府的支持相结合;从活动内容层面讲,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就是省人大环资委工作和活动的重点相结合;从监督层面讲: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从社会层面讲: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相结合。而坚持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三者相结合,是体现人大依法履行职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相配合,发挥“三者”综合优势和力量,提高监督实效和活动成效的成功实践,也是10年来,活动取得积极成效,健康持续开展最宝贵的一条经验。实践证明,三者相结合的综合优势,较好地解决了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二是监督实效不够的问题。三者相结合,摸索出了一些有效的督促机制,如通过暗访进行跟踪监督和问效,增强了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但活动的开展也存在四个“不够”的问题:即争取党委重视和政府支持不够,发挥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作用不够,公众参与不够,督促整改跟踪问效不够。上述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和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影响了推动有关环境与资源问题的解决。因此,决不可满足已取得的成效和现成的做法,务必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探索监督工作和活动的新方式、新形式。

  三、以不断提高依法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职责能力的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践中去

  (一)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务必围绕发展这个大局开展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执政能力要“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等,都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执政兴国的高度来认识,这些都是事关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保护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的大事,也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必须注意:不能把增长等同发展,也不能把发展等同于社会进步;发展不能以牺牲资源,破坏生存环境和损害后代利益为代价,发展要以满足人民的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对外开放要注意经济安全,大力提倡绿色招商。同时发展又必须是可持续的。从长远来看,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可持续发展的压力会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发展中,务必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始终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既要积极实现当前发展的目标,又为未来的发展创造条件,为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

  (二)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务必把“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在强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今天,仍有一些地方的领导不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来谋划和领导发展工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薄弱,为求“政绩”,人为地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强制采取行政命令等方式,严重损害群众的基本权益,有的还与企业负责人常常拿“发展是硬道理”来搪塞自己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责任。我们应全面理解“发展是硬道理”,作为一个以人民福祉为终身追求的人,怎么能赞成完全违背科学发展观的以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为代价换取经济短期内增长的经济增长方式?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促进发展是政绩,保护环境也是政绩。要让这种思想深入人心,决不能做“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事情。当前,要在抓紧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方面取得新进展,用“污染贡献”降下来的事实证明:真正把“治污为民”特别是当前保障饮水安全为第一重要任务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大事来抓,实现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才能体现“执政为民”的真谛。

  (三)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务必按照“依法执政”的要求,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当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突出问题,正是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生态恶化、人与自然不和谐的程度逐步加深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当前环境污染整治收效不大,企业顶风违法排污,污水治理“软弱无力”、环境执法困难重重及乱批滥占滥用耕地、乱砍滥伐森林资源,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依然存在的重要原因。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每年要围绕一两个亟待解决的专项问题,组织执法检查。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积极受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分子。通过解决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真正为社会公众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创造条件,不断推进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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