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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用和:在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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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6 |
(2006年9月6日)
同志们: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9月至11月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这项执法检查是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具体承办。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已于8月份制定并下发。按照方案要求,首先是省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行政责任部门进行自查,然后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进行重点检查。等一下吴新雄副省长将代表省政府,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的自查工作作出动员部署,相信有关部门一定能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先谈几点意见。 一、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我省的未成年人也有一千多万,也约占全省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1999年11月1日颁布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首次在预防犯罪领域中的立法。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并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此后,胡锦涛总书记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又专门批示:“要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这些充分反映了党和政府对保护和培养未成年人工作的高度重视。贯彻执行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对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减少犯罪、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造就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可以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开创国家和民族美好明天的战略工程,是实现亿万家庭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省人大常委会在这部法律实施6年之际组织执法检查,既是自身的法律监督职责之所在,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形势之所需。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此次执法检查,认真搞好这次执法检查。
二、要着眼于取得实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因素,也有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有的则是学校教育、大众传媒影响力缺失或不到位的问题。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要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协同动作,综合治理。目前,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同级团组织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于各级团组织来说,无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其他成员单位也有各自的职责,都应该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协调开展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负有组织领导、规划任务、协调工作、检查法律实施情况等责任。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民政、公安等部门和司法机关负有相关的具体责任,妇联、工会和社区基层组织也都有相应的职责。今天的动员会,上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同志都来了,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在省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责任,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把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好。
关于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方法、时间和步骤,实施方案中都已明确。总的来说,这次执法检查是重点检查与全面自查相结合。自查是开展执法检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我检查,既要重视总结成绩和经验,又要注意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按照方案的要求,省人民政府要组织和协调好这次执法检查。省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地、本系统的自查,按时提交自查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未查先改、边查边改,马上能够整改的,都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抓紧制定具体措施,限期整改。
三、要把握几点原则,保证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搞好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保证。这次检查必须自始自终自觉地置于省委的领导下。如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我们将及时报告省委,按省委的指示意见办。
二是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人大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对执法检查来说尤为重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也有明确的规范,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和掌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三是要充分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实践证明,检查越深入,掌握情况越全面、越准确,监督的效果就越明显。所以,要努力在求深、求真、求实上下功夫。重点检查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力求全面准确地掌握了解情况。既要听取政府及各相关单位的汇报和意见,又要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既要看一些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和部门,也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检查;不仅要看各地安排的点,还可随机抽查一些地方。通过各种渠道,全面检查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执行法律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涉及面较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肯定也不少。检查中要认真分析,准确取舍,客观反映。既要肯定成绩,注意发现典型,又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一句话,就是要力求把情况摸透,把事实搞清,把问题找准。
五是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要加大新闻报道的力度,有计划地组织一些系列报道和跟踪报道,努力扩大执法检查的社会影响。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同时,对一些重大典型违法事件应予曝光,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过程,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这次会议之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工作,保证这次执法检查顺利开展。我们相信,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闻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这次执法检查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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