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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4

——2008年5月27日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张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的委托,现就我省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省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基本情况
      

  过去的一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民生工程”为重点,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尤其是扩大就业、小额贷款、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得到了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全省新增就业45.15万人,是我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最多的一年;全省共发放小额贷款21.89亿元,占全国新增发放总量的37.7%,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全年共安置“零就业家庭”6116户,成为全国8个全部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的省份之一;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3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5.48万人,分别比全国总体水平高31和30个百分点;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356.5万人,比上年增长17.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9.6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国第一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03.4万人,净增90.1万人,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4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国第一位;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参保人数达到339万人,得到了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城镇居民的拥护;五项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25.3亿元,同比增收28.42亿元,增长29.3%,其中城镇职工医疗、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增幅分别位居全国第二和第三位;城镇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经过2005、2006、2007连续三年的调整,月人均增加251元,增长48.3%,比全国平均增幅高13.9个百分点,从今年1月1日起又增加105元,比全国平均增幅高5个百分点,使人均月养老金达到了877元,全省118万离退休人员和8.73万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就业工作呈现总量增加、结构优化、质量提高、失业减少的良性发展态势,发生了六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1.就业趋势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2002年开始,我省扭转了城镇就业人数负增长的局面,首次实现了正增长,当年城镇就业人员比上年增加了39.5万人,此后连续六年保持了城镇就业人员增加的良好趋势。自2004年起,我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和在岗职工人数双双止跌回升,扭转了持续8年减少的局面,并连续四年保持增加,到2007年底,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达到286.77万人,比2004年净增15.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呈稳定下降态势,由2003年的3.8%下降到2007年的3.37%,就业问题正朝着积极的方向转变。
   

  2.就业总量保持稳定增加的趋势。2007年末,全省全社会就业总量达到237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54.3%,比2002年末提高3.8个百分点,比2002年增加148万人,年均增加近30万人。2002年以来,全省城镇净增就业147.3万人,跨省劳务输出净增185.4万人,五年间就业总量净增333万人。
      

  3.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07年底,全省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为900万人,比2002年减少了63.7万人,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468.8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302.7万人。2007年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为38.0∶28.0∶34.0,与2002年相比,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了7.3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增加了7.3个百分点。
   

  4.扩大就业的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到2007年底,全省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88.21万人,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5.55亿元,获得中央财政贴息资金1.62亿元,占中央贴息资金27%。仅2007年,全省社会保险补贴2.7亿元,涉及人数13.6万人;职业介绍补贴1.09亿元,涉及人数110.98万人;职业培训补贴3.92亿元,涉及人数48.01万人;为企业和个人减免税收1.44亿元,为1.38万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核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各项行政管理费6534.56万元。
   

  5.困难群体的就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07年底,全省已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18612户,帮助27136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基本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目标。2002年以来,全省共帮扶11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21.63万人。
      

  6.统筹城乡就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07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6.9万人,其中省内转移就业146.3万人,增长26.1%,省外转移就业480.6万人,增长5.86%,实现了省内转移就业的增长率高于省外转移就业的增长率的战略转移。
      

  二、主要做法
      

  (一)抓制度建设,构建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
   

  从2002年开始,省政府建立了以净增城镇从业人员、下岗职工再就业、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为主要内容的扩大就业责任体系,2007年开始,又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就业率、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安置就业等10项就业再就业指标纳入省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考核指标。各级先后建立了目标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再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点联系制度、财政投入机制等工作制度。每年年初,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各设区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落实扩大就业目标责任状,形成省、市、县层层联动、目标明确、制度健全的工作格局。
      

  (二)抓政策完善,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2002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了22个配套文件,明确了对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包括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就业保障服务等10项扶持政策,减少了63项行政性收费项目,这些政策在中央文件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细化,使政策更具操作性。之后,省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到目前为止,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江西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的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三)抓资金落实,夯实落实促进就业政策的基础
   

  2003年以来,我省累计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50.2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28.7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筹集21.5亿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再就业小额贷款的新路子,在中央有关部门具体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担保资金尚未建立的情况下,采取边启动、边规范的办法,从2002年10月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小额贷款业务,把落实贷款政策与开发就业岗位、开展创业培训等紧密地结合起来。到2007年底,全省累计发放小额贷款42.53亿元,还贷率达97.5%。
      

   (四)抓创业服务,打造创业带动就业的新亮点
   

  各地以再就业小额贷款为抓手,大力推动百姓创家业活动,通过五年来的努力,我省小额贷款担保不仅是在发放数量上、还是在扶持创业和带动就业人数上,都走在全国前列。截止到2007年底,全省累计发放小额贷款的总量占全国发放总数量的28.74%,居全国首位,累计扶持创业9.68万人次,带动就业28.84万人次,实现了放贷金额和扶持人数连续五年四次翻番的工作局面。在省、市两级建立了创业项目资源库,打造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了对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农村进城创业劳动者的创业服务工作力度,连续两年成功举办了以“百姓创家业,创业促就业”为主题的江西创业博览会,启动了《江西省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和《江西省能力促创业计划》,实施了“开发万个创业项目,培育千个小企业”计划、青年职业见习和创业见习计划,初步建立了以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相结合的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到2007年底,全省城镇个私就业人数达到230万人,比2002年增长115%。
   

  (五)抓就业服务,探索再就业援助的新途径
   

  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培训、未就业大学生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等工作,政府全部采取社会招标、市场运作的办法实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2007年全省免费职业介绍111万人,免费职业培训48万人,创业培训3.71万人。开通了12333“零就业家庭”就业网上咨询投诉热线,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一部分、小额贷款扶持创业解决一部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稳定一部分等三管齐下的办法,开展有针对性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在完善常年性职业介绍的同时,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再就业援助活动,积极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六)抓城乡统筹,推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各级政府从推进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入手,努力消除就业歧视,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城乡就业体系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特别是去年8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现场会以来,各地把工作着力点转移到跨省劳务输出与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并举的方向上来,积极推进“两个合同、三个台帐”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到2007年底,全省所有县乡都启动了“签订两个合同、建立三个台帐”工作,其中94家工业园区的3738家企业与1232个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签订了就业招聘合同7465份、25.7万人;94家工业园区的3272家企业与747家培训机构签订定向培训合同4470份、216万人;1378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资源台帐、登记人数1394.5万人,有5490家企业建立了用工需求台帐、登记员工54.9万人,建立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台帐的785家、登记学员39.6万元。
      

  三、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目前我省正面临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出现的“三峰叠加”局面,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一)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继续存在,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预计今后几年我省城镇劳动力供给在100万人左右,但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力大约43万人左右,总量矛盾仍然突出。《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改变了过去仅对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方式,将失业登记对象界定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人数相应会有所增加;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和节能减排带来的结构调整,以及人民币升值,可能导致新增就业岗位的减少和失业人员的增加;低成本优势相对削弱,省内吸纳就业的能力可能降低,今后几年的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
      

  (二)劳动者总体素质不能适应就业需要的主要矛盾继续存在,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目前我省城镇企业中技术工人约占城镇从业人口的34.5%左右,略高于全国平均33.3%的比例,但与发达地区和发达国家的50%以上比例有很大差距,技能劳动力缺口20万人。在基本解决了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大学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更为突出,今年我省应届毕业生达33万多人,其中高职、中专毕业生占21万人。而另一方面我省大约又有30%的企业在招工中存在各种问题,尤其是工业园区招工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缺工大概在20万人左右,招不进、留不住的现象比较普遍,而留不住又成为工业园区就业不够稳定的主要矛盾。
      

  (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力不适应新形势要求,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我省就业服务管理和公共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普遍是80年代核定的,目前仍有四分之一属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中35.5%属临时聘用人员,在编人员工作经费年人均不足2000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的能力缺乏资金保障。多数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人员配备不齐,难以胜任繁重的贷前审查、贷后服务工作。部分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仍然存在机构无人员、工作无场所、经费无保障等现象。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不够健全,人力资源信息、用工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还不能实现互通共享。市、县财政普遍投入不足,少数有预算无投入,没有按规定足额列支地方用于促进就业的配套资金。
      

  四、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使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紧紧围绕推进民生工程这个重点,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与《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的衔接工作,全面扩大就业规模和改善就业机制,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基础上,促进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主要目标是: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净增就业3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4万人,城镇就业率94.5%,“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残疾人就业率66%;小额贷款确保发放15亿元,力争20亿元;免费职业介绍100万人;城镇职业培训40万人,创业培训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4万人,其中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3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8万人,其中省内转移30万人。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我们将在“六个坚持”和“六个着力”上下功夫:
      

  (一)坚持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着力在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上取得新进展
   

  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和审议工作,确保年内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我省现行就业政策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问题,并结合江西实际,将近年来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发展、财政支持、税费减免、金融信贷、城乡统筹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延续、扩展、规范和完善,确保政策与法律的衔接配套。
      

  (二)坚持加快发展,着力在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发展抓项目不放松,重点抓好以江铜为核心的铜产业,以新钢、萍钢为核心的钢铁产业,以江西赛维LDK为核心的光伏产业,建设一批重大投资项目,做强做大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培育扶持一批集约型、特色型、生态型工业园区,积极发展与大工业配套的中小企业,加快扩大全省经济总量,以经济的发展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努力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避免出现高增长、低就业的现象。
      

  (三)坚持创业为本,着力在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方面实现新跨越
   

  一是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二是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发放规模,支持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有创业项目的创业者,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符合条件的给予贴息。三是完善专项创业扶持工作机制,加大对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农村进城创业劳动者的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工作力度,加大小额贷款向街道社区、大中专院校、科技园区、孵化基地的延伸与对接工作力度,加强与各类大中专院校创业协作项目的实施力度。积极开展对微小型企业优势项目的重点支持力度,实施“十百千”小企业孵化工程,重点打造10个小企业孵化基地、扶持100个微小型优势项目、掌握1000个微小型企业的经营发展,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四是推进各级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服务等内容的“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创业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创业项目成功率和城镇新增就业岗位贡献率的不断提高。
      

  (四)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的方针,着力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上实现新突破
   

  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工作的30条具体措施》以及《关于培育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稳定的若干意见》、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制度,实现“六个统一”:统一转移培训计划、统一转移培训机构认定和授牌、统一资金安排、统一印制使用培训券、统一技能鉴定、统一监督管理,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实行直补。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在今年底实现“两个合同、三个台帐”的全覆盖和省、市、县、乡四级就业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做到三个台帐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改善用工环境,培育企业文化,加大用工对接,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引导各类毕业生到省内工业园区就业和省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着力解决工业园区招工难、留不住的问题。
      

  (五)坚持以市场为核心,着力在实现促进就业与发展职业教育相结合上实现新作为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联网,定期分析、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信息,完善网上求职、信息发布和职业介绍功能,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绩效考评制度和培训机构的招标认定与评估机制,鼓励职业培训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和变化趋势,面向市场办学,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为劳动者量身定制,开发符合个性特点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不断提高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培训后的就业率。进一步完善鼓励企业和在岗位职工参加在职培训的政策措施,强化企业责任,要求企业结合生产和技术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职工的在岗、转岗、技能提升等培训。重点抓好以建立健全劳动者预备制度为依托,推进城乡“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以强化校企合作为纽带,推动各类职业院校特别是国重省重职业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加快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继续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者转移培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帮助他们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其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六)坚持以稳定就业为重点,着力在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方面取得新建树
   

  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各项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为“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职介、免费培训等就业服务,落实好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介补贴、培训补贴等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使有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重点抓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建立“零就业家庭”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个人申报与社区走访相结合,做到出现一户,登记一户,解决一户,确保就业安置率达到100%。积极为城乡退役军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提供公共就业服务,逐步建立促进困难群众再就业的长效机制。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就业工作理念,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工作目标,用改革的精神、求真的态度、创新的方法,再创就业再就业工作新的辉煌,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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