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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聘任立法咨询员
作者:郭吉顺 赵琳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 2008年08月06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6
  大众日报济南8月5日讯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聘任立法咨询员会议,8名经济、法律、人口和资源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接受聘书,成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曰臣主持。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文升出席。

  高新亭向于向阳、李永清、齐延平、任建兰、刘和海、郝书辰、赵喜臣、徐向艺等立法咨询员颁发聘书。高新亭在讲话中说,立法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政治活动之一,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立法咨询员,是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高地方立法水平的重要举措。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立法任务繁重,立法难度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立法咨询员的作用,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

  高新亭指出,聘请立法咨询员,对加强和改进我省立法工作意义重大。立法咨询员作为各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较详尽、全面地掌握相关立法资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富建设性;立法咨询员大多来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拥有雄厚的知识资源及丰富的人才资源,立法咨询员制度能有效整合、合理利用这些资源,实现立法咨询制度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本次聘任的立法咨询员都来自我省各专业领域第一线,对国内外法治建设情况,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认识和了解比较深入、全面,他们的加入,对促进我省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将起到积极作用。

  高新亭要求,各位立法咨询员要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计划,认真研究论证有关法规草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适时参加立法听证会等立法活动。立法咨询员平时要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立法咨询能力和履职水平,充分发挥咨询参谋作用,为推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保持与立法咨询员的经常性沟通,认真研究有关意见和建议,为其履职提供必要保障,最大限度地发挥立法咨询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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