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探索我省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调研课题组
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微观基础,实现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核心在于产权制度改革。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实质上也是探索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探索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实践与成果
建国初期,我国迅速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格局。但由于对我国基本国情和所处历史阶段的认识与判断失误,导致在所有制结构上不断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在公有制实现形式上倾向于“单打一”;非公有制经济则一再遭受限制和改造,经营惨淡,比重缩小,给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就业和群众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在所有制问题上急于求成、盲目求纯的倾向得到纠正,多样化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应时而起,先后出现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托管经营、股份合作制、公司制等多种公有制实现形式。经过30年改革的实践与探索,公司制企业尤其是产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已被证明是公有制最有效的实现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以这一财产组织形式为载体。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我省开始以公司制改造为抓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到2007年底,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在全资子企业的资本已占所有者权益的91.5%,有效资产基本分布于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其中,上市公司作为股权多元化的高级形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使多种社会资本高效集中和企业规模迅速做大方面,最为引人注目。
不断解放思想,深化对国有经济的认识
在如何认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经历了从制度性抑制到制度性保障的曲折转变。实践证明,无论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当今能适应和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形式。面对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只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动力、注入活力。认为只有某一种所有制经济才是我们党执政的物质基础,片面强调其主体地位、控制地位或比重大小,实质上还是没有超脱“姓资姓社”的窠臼,有悖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正确认识,既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也有碍于国有经济的发展。
在国有经济进与退的问题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有人主张“国退民进”,这种错误认识的根源在于认定国有企业是搞不好的。诚然,在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合一的中小企业中,私有产权的约束性能和运行效率优于委托——代理链较长的国有产权。然而,以家族、血缘、亲友关系为基础一路走来的许多民营企业,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进化的过程中,也有其局限性和劣势。私人业主的集权程度,与他个人的成功以及由此带来的威信是同时升级的,对代理者产权约束的刚性往往成为他独断专行最坚实的基础。在这样的产权生态下试图建立分权制衡的治理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寄希望于业主的开明、豁达和远见卓识了。因此,国有产权与私人产权各有长短,可以优势互补。如果片面地由对公有制经济的怀疑、误解转为对另一种所有制的迷信,也是非理性的、不足取的。
在促进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竞争合作关系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古语有云:“敌存灭过,敌去招祸。”将这个意思引申到社会经济领域,可以告诫人们:市场竞争对手的存在,令人忧患之,慎思之,明辨之,妥行之;反之,则可能自我陶醉,消磨意志,为优越所累,转胜为败。因此,营造平等、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打破行政性垄断,放开市场竞争,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共生共存、相辅相成的关系,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这既是国有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然。
在推进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有效监管体制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旨在改变国有资产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人人负责而实际上无人负责的状态,消除管资产、管事与管人相脱节的弊端,推进政资分离、政企分离,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产权制度。从推行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的实践来看,目前既有出资人权利职责未能准确到位的问题,也存在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政府公共职能部门权力越位、错位的现象。主要是多头管理国有资产的体制尚未根本改变,管资产、管事与管人的结合尚未达成一致,出资人职能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尚未合理分开,企业附属于行政机构的现象尚未根本消除,出资人权利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关系尚未理清。
在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有效方式的实践中,应落实好政府对国资委、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两个层次的授权。政府对国资委的授权应侧重于明确监管职责、监管范围、监管任务和目标,切实把出资人的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分离开来。国资委对出资监管单位的授权,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把握出资人剩余控制权的前提下,将国资委不宜管、管不了、管不好的经营事项予以充分授权。
在探索公有制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上有更大作为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在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质量方面有更大作为。当前,应尽快组建代表省国资委持股控股的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以此为平台,推进省属集团公司层面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同时,对已实行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进行股权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提高股份制改革的质量。优良的股权结构应有利于产权约束到位,为保障出资人职责权利到位提供坚实的产权基础;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发展长远化,维护股东的正当权益;有利于科学建立和不断完善公司运作的“游戏规则”,并按照分权制衡的治理结构有效运转,避免内部人控制;有利于股东之间达成对企业发展文化价值和战略定位的认同等。以这些标准衡量,一家股东专断话语权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产权约束软弱、色调单一的多元国有法人股公司等,大都有必要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加以改造。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环节是通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增强企业活力,形成“我要发展”而不是“要我发展”的内在动力,企业家有干头,管理技术骨干有劲头,企业职工有盼头。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方面有更大作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配置,推动矿业经济、钢铁产业和基础产业等行业和领域的重要资源,向具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相对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发挥省属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晶核”作用,带动属地产业集群;采取主辅分离、整体出售、股权转让、下放属地等方式,加快国有资本退出中小企业的步伐。
着眼于解除企业不良债务、冗员和办社会的负担,在帮助企业脱困解困、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方面有更大作为。据统计,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未实行股权多元化改造或改制不到位、经营机制转换不到位的仍有284家,占企业总数的59.4%,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是待破产企业、国有资本拟退出的企业、与主业缺乏关联度的辅业企业、空壳企业以及企业办社会形成的经济组织,有必要存续国有资本的已为数不多,应分门别类,分块搞活。这项工作涉及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支付改革成本、扩大就业门路、妥善安置职工等多个方面,是一项繁难的系统工程,必须配套推进,统筹解决。
(调研课题组成员:林加奇、王海、胡剑飞、段虚谷、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