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西人大信息网 >> 专题报道 >> 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 >> 最新新闻 >> 文章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打印此文】【字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0

        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4月至12月,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检查。6月1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主持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直有关单位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重点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办、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负责同志就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和开展自查情况作的专题汇报后,胡振鹏副主任说,各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是好的,在这次执法检查自查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扎实,既肯定了成绩,也客观地反映了存在的问题,有的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这对进一步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会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就做好下一阶段的执法检查工作,他要求,一要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搞好重点检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学习、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政策,广泛收集各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意见,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形成质量较高的执法检查报告。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向执法检查组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建议、意见。二要严格依法办事,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宣传好、贯彻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依法治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搞好整改,突出整改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和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整改与建立新制度有机结合起来,用制度保证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使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从6月18日开始,执法检查组将分赴南昌、上饶和赣州、抚州市及所辖有关县市(区)进行检查。(摄影:钟鸣)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Copyright © 2007 dbf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赣ICP备05009247号 投稿信箱:rd_bgt@jiangxi.gov.cn